|
|
關于組織申報2019年度中山火炬開發區 健康醫藥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 |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9-09-20 |
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國家健康科技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推動我區健康科技產業的發展,充分發揮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對產業轉型升級的撬動作用,根據《中山火炬開發區健康醫藥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火炬黨政辦〔2019〕23號),現組織開展2019年度中山火炬開發區健康醫藥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支持國家健康科技產業基地引進的健康醫藥產業項目,且項目符合我區產業發展導向的健康醫藥工業和健康醫藥服務業。(不支持已列入中德(中山)生物醫藥產業園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 二、申報要求 詳見《2019年度中山火炬開發區健康醫藥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附件1)。 三、申報流程 申報單位登陸中山火炬開發區經濟科技信息綜合服務平臺(http://113.107.205.39/sat/Login.aspx?nocache=1476088647899)填報相關申請,企業網絡申報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經形式審查通過后,企業報送紙質版申報書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到開發區經科局。 開發區經科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評審時間另行通知。 四、材料要求 1、各專題申報材料按申報指南(附件1)要求準備。 2、申報材料應當編寫封面(附件6)、目錄及頁碼,按申報指南材料排序統一裝訂成冊,并在材料側面加蓋騎縫公章,做到要件齊全、材料排序正確、裝訂簡潔大方。 3、材料中所有復印件需注明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材料復印件必須清晰可見,若重要信息無法辨識則視為無效。 五、注意事項 1、對于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納入本年度申報企業范圍: 。1)承擔國家、省、市、區項目計劃到期仍未結題驗收或按照區結題管理辦法規定有項目被動終止結題; 。2)未履行項目投資協議責任; 。3)因違反安全、環保等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未滿三年。 2、同一項目已在區其他專項獲得同一內容資助或獎勵的,不再重復予以資助和獎勵。已獲得市健康醫藥產業專項同一內容資助或獎勵的,將扣除已經獲得的資助和獎勵部分。 3、申報單位要保證申報材料真實可靠,保證近5年來在專項資金使用過程中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并填寫承諾書,如經專家評審、審核發現材料弄虛作假,將取消申報資格并將該申報單位列入財政資金申報黑名單目錄。 4、獲得專項資金支持的企業必須承諾在火炬區持續經營十年以上;未滿十年遷出的,必須全額退還所獲得的專項資金,并自收取補助之日起至全部退還之日止,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違約金。 5、獲得項目產業化支持的項目必須承諾在火炬區實施產業化5年以上;未在火炬區實施產業化或實施產業化年限低于5年的,應全額退還所獲得的扶持資金,并自收取補助之日起至全部退還之日止,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違約金。 六、聯系人 1、區經科局:鄭許力,電話:88282110; 2、健康基地:溫錦濤,電話:88581576。 附件:
中山火炬開發區經濟發展與科技信息局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
|